還沒把戶口遷進你家房子嗎?趕快行動!財政部提醒,只要在 6 月 2 日前完成設籍,就有機會享有房屋稅「自住房」的優惠稅率。現在只剩 4 天,如果錯過,就不能用比較便宜的稅率,可能會多繳不少房屋稅。
政府為了幫真正自己住的人省錢,有一個「自住房屋稅優惠」:
如果你名下只有一戶自住用的房子,可享有 1% 的稅率。
如果你和家人(配偶與未成年小孩)名下合計有三戶以內的房子,可用 1.2% 的稅率。
其他不是自住的房子(像出租、空著不用的),最高可能要課到 4.8%。
這差別很大,房子愈大、價值愈高,多繳的稅也會更多
。要拿到優惠稅率,設籍只是第一步。如果你的房子有以下狀況,會被當成「非自住」:
用來當工作室或公司地址
有營業登記
借別人設戶籍(自己沒住)
拿來出租給別人
這些都會失去「自住」資格,被課比較高的房屋稅。所以不能只設籍,也要真的自己住才行。
最近就有一位台北市民明明只有一間自住房,卻被錯誤拆成「自住+非自住」兩部分,結果房屋稅暴漲。財政部表示會幫他更正稅單,也提醒大家:收到稅單後要記得檢查內容,有問題要立刻打電話去稅捐處詢問。
現在是最後倒數,今天已經 5 月 28 日到 6 月 2 日只剩下 4 天。如果你名下的房子是自己住的,但還沒設籍,一定要趕快把戶口遷過去。
記得也要確認房子沒有營業登記、不是出租用、也沒有借戶籍給別人,不然就算設籍了,還是拿不到優惠。
資料來源: 財政部公告與稅捐處資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