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台灣大多數的住宅都是公寓、大樓式,而大家為了方便,通常都會在自己家門口走廊上放鞋櫃、腳踏車等私人物品。許多時候都還是可以接受的狀況,但是現在越來越多人遇到的,就是自己家鄰居在走廊堆放垃圾、雜物,不僅佔去了走廊的空間,更嚴重的甚至導致環境髒亂、蚊蟲滋長。所以在買房子的看屋階段,就要記得不僅屋內要看,屋外的走廊、樓梯間也要好好地端詳一下,以免惡鄰居就在隔壁,以後自己的居住品質受到影響。
鄰居堆積雜物、垃圾?可能已違法!
沒有人喜歡「惡鄰居」吧?大部分的大樓住戶們都會使用公用的走廊來放置鞋櫃、腳踏車等私人物品,但是難免會遇到一些人更是超過,堆積雜物與垃圾,不僅是危害大家的居住品質,甚至可能觸法,危及公眾安全喔!
堆積雜物、垃圾是違法的行為!
根據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第 16 條第 2 項規定,「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、防火間隔、防火巷弄、開放空間、退縮空地、樓梯間、共同走廊、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、設置柵欄、門扇或營業使用,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」。也就是說,許多人的「方便」,其實都已經踩到的法律界線!若是因為推放物品造成他人跌倒受傷,嚴重一點甚至影響逃生,還可能背負民事與刑事責任。
樓梯間禁止堆積任何雜物、垃圾
走廊到還算是小事,若是擋住樓梯間那就更嚴重了。由於樓梯間被列為「逃生避難」與「消防救災」的動線,若是因為堆積雜物、垃圾而影響逃生與救災,就可能觸犯《刑法》第 189 之 2 條規定:「阻塞戲院、商場、餐廳、旅店或其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或公共場所之逃生通道,致生危險於他人生命、身體或健康者,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。阻塞集合住宅或共同使用大廈之逃生通道,致生危險於他人生命、身體或健康者,亦同。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重傷者,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」
不過雖然有違法風險,但實務上卻難以確定是否真的有影響動線,在這一點也沒有明顯的界線,因此建議還是保持淨空最好,畢竟就算沒有觸犯刑法,也可能違反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。
遇到惡鄰居堆積雜物、垃圾,主管機關有權開罰並清空
如果真的不幸遇到惡鄰居擅自在樓梯間堆積雜物、垃圾的情況,首先應先找管委會來處理,提出勸告並限期改善,然而若是管委會制止無效,根據《公寓大廈管理條列》規定,管委會可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來決定該住戶的去留,若是要驅離該住戶,管委會可訴請法院強制其遷離,以確保其他住戶的公共安全。
另外還可以請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處理,將可依法處 4 萬元以上、20 萬元以下罰鍰,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,還能連續開罰。住戶也可以透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,針對任意在公共空間推放雜物的住戶制定罰責。
看房記得要看走廊與樓梯間,堆積雜物的要小心
提醒大家,買房子這種人生大事,看房的時候一定要「全面」,不只屋內,屋外的走廊、樓梯間也都要一探究竟,也可以請房仲提供該大樓的規約,看看有沒有針對這種狀況的規定,避免自己以後住進去才發現住戶都到處堆積東西在公共空間上,就後悔莫及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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