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社區管委會懶人包】成立條件、權責職責、開會流程與住戶常見糾紛一次看懂

社區管委會開會討論管理事項,住戶與委員聚集會議室中進行決策

住在大樓、透天社區的你,是否曾經遇過管委會不處理問題、主委失聯,或是住戶不繳管理費卻毫無作為?這些問題都與「社區管委會」的成立與運作息息相關。

本篇懶人包將帶你一次搞懂社區管委會的基本概念、成立條件、常見爭議與實務對應處理方法,也提供延伸文章做進一步深入閱讀。

一、什麼是社區管委會?為什麼要成立?

管委會,開會

社區管委會,全名為「管理委員會」,是依據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第24條,由區分所有權人(即住戶)依法成立的自治組織。

成立目的是統籌處理公共事務,例如:公共設施維護、保全清潔管理、帳務支出與預算、重大修繕工程決策等。

沒有管委會,社區就像無政府狀態,遇到公共問題(如漏水、電梯故障)時,很難有效處理或做出決策,也無法合法代為收取或運用管理費。

二、管委會成立條件與流程

管委會成立流程

根據法規,以下情況需成立管委會:

  • 同一建築物內,區分所有權人超過5人

  • 區分所有建物總戶數達6戶以上

成立流程簡述:

  1. 由建商或住戶召開籌備會議。

  2. 推選籌備會成員與召集人。

  3. 通知區分所有權人出席成立大會(應公告7天以上)。

  4. 成立大會通過章程、選出委員。

  5. 向主管機關報備備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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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管委會的權限與職責

管委會的權限包含:

  • 決定公共設施修繕事項

  • 編列與執行預算(管理費收支)

  • 聘用或更換管理人、清潔與保全公司

  • 建議變更建物用途、增設公共設備(需經會議通過)

主委、總幹事等角色都有其職責,若怠惰職務,有法律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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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開會流程與人數規定

很多人不知道,管委會開會也有法定程序與人數限制

  • 會議需公告,並於會前通知委員。

  • 決議事項需過半數委員出席、過半數同意方可通過。

  • 若人數不足,會議無效。

若開會程序有瑕疵,日後住戶可提出異議、甚至無效訴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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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住戶糾紛:不繳管理費怎麼辦?主委不作為怎麼辦?

社區最常見的爭議就是:

  • 管委會成員或主委不處理公共問題

  • 住戶長期不繳管理費

  • 組織內部分裂、無法順利開會

這時候就要靠《條例》、社區章程與會議記錄做依據,依法催繳、甚至提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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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常見問題 Q&A

Q1:管委會成員自己也不繳管理費,怎麼辦?

可由其他住戶提出議案,開會罷免或追繳,並保留證據。

Q2:社區管委會一定要註冊法人嗎?

不一定,但若要開設銀行帳戶、與外包廠商簽約會更有保障。

Q3:住戶人數太少可以不成立管委會嗎?

若不達法定成立條件,可依共識自主管理,但不具正式法律效力。

結語:社區管委會看似瑣碎,其實關係到每個住戶的生活品質與財產安全。若你發現自己社區的管委會常常不開會、不作為,或住戶長期糾紛不斷,建議主動了解條例與社區章程,甚至與鄰居一起推動改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