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勞工想替自己多存一筆退休金,未來不必再擔心遭公司拒絕。自 2026 年 8 月 1 日起,《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》第 21 條修正規定正式上路,勞工提出自願提繳退休金的要求時,雇主或委任單位不得拒絕。
若雇主仍不願辦理,勞工可以直接向勞保局申報開始或停止自提。完成申報後,雇主仍須依法從薪資中代為收取自提金額,並按月繳交勞保局;未在期限內繳納,還可能被加徵滯納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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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退自提新制改了什麼?
勞退新制除了雇主每月依法提繳不低於工資 6% 的退休金外,勞工也能依照自己的財務狀況,在每月工資 6% 的範圍內額外自願提繳。
過去勞工想要開始或停止自提,原則上都要先通知公司,再由雇主填寫申報資料送交勞保局。實務上若雇主不願意配合,勞工可能難以自行完成申報。
8 月 1 日起,新規定明確要求:
- 勞工申請開始自提,雇主不得拒絕。
- 勞工申請停止自提,雇主也不得拒絕。
- 雇主拒絕辦理時,勞工可直接向勞保局申報。
- 勞工直接申報後,雇主仍須負責代收及繳納自提金額。
這次修法等於補上申報程序的漏洞,避免勞工想替自己累積退休金,卻因公司不願配合而無法辦理。

雇主拒絕辦理,勞工可以怎麼做?
如果公司表示「不能申請」、「公司沒有辦自提」或直接拒絕送件,8 月 1 日後,勞工可以逕向勞保局申報開始自願提繳;想要停止自提時,同樣可以自行申報,不必再受制於雇主是否願意配合。
不過,勞工直接向勞保局申報後,後續的扣款與繳納工作仍由雇主處理,並不是由勞工自行每月匯款。
雇主未按時繳納,將加徵滯納金
新規定不只讓勞工可以直接申報,也明確要求雇主繼續負責收取及繳納自提退休金。
若雇主沒有在期限內繳納或金額不足,從繳納期限屆滿的隔日起,每逾期一天,將加徵應繳金額 3% 的滯納金,最高加徵至應繳金額的一倍。經勞保局限期通知後仍未繳納,欠繳金額還會被移送行政執行。
例如:公司應替勞工繳納的自提退休金為 3,000 元,若逾期未繳,每天可能加徵 90 元滯納金,最高加徵至 3,000 元為止。
勞退自提最高多少?不是雇主另外加碼
勞工可在每月工資 1% 至 6% 的範圍內,依照自身財務能力選擇自提比例。
需要注意的是,勞退自提並不是要求公司再多付一筆錢,而是由勞工從自己的薪資中提撥,存進個人退休金專戶。例如月提繳工資為 45,800 元,選擇自提 6%,每月會從薪資中提撥 2,748 元。
自提比例可以更改或停止嗎?
勞退自提並不是申請後就不能改,勞工可依收入與生活狀況調整:
- 一年內最多調整自提比例兩次。
- 自提比例調整後,自申報次月 1 日起生效。
- 勞工可以隨時申請停止自提。
- 8 月 1 日後,雇主不得拒絕辦理調整或停止申報。
雇主每月也應在薪資單、書面文件或電子通知中,列出勞工自願提繳的金額,並在年終提供收據。
哪些人適用雇主不得拒絕規定?
這次「雇主不得拒絕」的規定,主要適用於必須經由雇主或委任單位辦理申報的人,包括:
- 適用勞動基準法並納入勞退制度的勞工。
- 受委任工作者。
- 不適用勞動基準法、但選擇參加勞退制度的勞工。
實際從事勞動的雇主、自營作業者也能自願提繳退休金,但因申報及繳費方式不同,不屬於一般勞工遭雇主拒絕辦理的情況。
勞退自提 8/1 新規定重點整理
自 2026 年 8 月 1 日起,勞工申請開始、調整或停止自願提繳退休金,雇主或委任單位不得拒絕。
若雇主仍不願辦理,勞工可以直接向勞保局申報;完成申報後,雇主仍須依法代收及繳納退休金。未按時繳納者,除會被加徵滯納金,經催繳仍不處理,還可能被移送行政執行。
對勞工而言,這次修法的最大改變,是自提勞退不再完全取決於公司是否願意協助,勞工可以直接透過勞保局保障自己的退休儲蓄權益。
官方資訊來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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