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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 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 9/22 截止!稅率降至 2‰,新屋主也要重新申請

2026 年地價稅將在 11 月 1 日開徵,近期買房、繼承或受贈取得土地的屋主注意,如果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資格,必須在 9 月 22 日前提出申請,經審核通過,今年就能適用千分之二 2‰ 自用住宅優惠稅率;若錯過期限,今年仍可能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,要到 2027 年(民國 116 年)才能開始適用優惠。

2026 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 9/22 截止!稅率降至 2‰,新屋主也要重新申請

重點提醒
2026 年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期限到 9 月 22 日。今年剛買房、繼承或受贈取得土地的人,尤其要重新確認是否已完成申請。

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只有 2‰,一般用地最高 55‰

買房後遷戶籍,可能影響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

地價稅一般用地採累進稅率,稅率為 10‰~55‰,但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資格並完成申請後,可適用 2‰ 優惠稅率。

換句話說,即使只拿一般用地最低的 10‰ 比較,稅率也是自用住宅 2‰ 的 5 倍。因此對自住房屋的土地所有權人來說,有沒有完成自用住宅申請,可能直接影響今年收到的地價稅金額。

相關規定可參考: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地價稅優惠申請說明

2026 地價稅優惠申請期限到 9 月 22 日

依規定,想讓土地在當年度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,必須在每年地價稅開徵前 40 日,也就是 9 月 22 日以前,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。

2026 年地價稅將自 11 月 1 日起開徵,因此只要在 9 月 22 日前完成申請,且經審核符合資格,今年就能直接按 2‰ 課徵。

如果超過 9 月 22 日才提出申請,並不是之後不能申請,而是 2026 年無法享有優惠,最快從 2027 年開始適用。

自用住宅地價稅 2‰ 要符合哪些條件?

並不是只要房子「自己住」,地價稅就會自動使用 2‰ 稅率。依財政部規定,自用住宅用地原則上須符合以下條件:

  • 土地所有權人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一人,已在該處辦妥戶籍登記。
  • 房屋沒有出租,也沒有作為營業使用。
  • 土地上的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。
  • 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 300 平方公尺,約 90.75 坪;非都市土地不超過 700 平方公尺,約 211.75 坪。
  • 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,原則上以一處自用住宅用地為限。

其中最容易被忽略的是「設籍」。即使房子確實是自己居住,如果土地所有權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都沒有在該處設籍,仍可能不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資格。

完整資格可參考:財政部自用住宅用地節稅規定

今年剛買房,要特別注意 8 月 31 日與 9 月 22 日

8月31日與9月1日房屋過戶地價稅納稅義務差異示意
8月31日與9月1日房屋過戶地價稅納稅義務差異示意

今年剛交屋或完成過戶的人,更需要確認地價稅申請狀況。

地價稅每年的 納稅義務基準日為 8 月 31 日。2026 年 8 月 31 日當天,土地登記簿上登記的土地所有權人,就是今年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,原則上要負擔該土地全年的地價稅。

因此,如果買方在 8 月 31 日以前已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,並符合自用住宅資格,就應把握 9 月 22 日前完成自用住宅用地申請。

反過來說,如果是在 8 月 31 日之後才完成土地過戶,今年的地價稅納稅義務人原則上仍是原土地所有權人。

買房、繼承、受贈後,原本有優惠也可能要重新申請

房屋買賣地價稅稅單與買賣雙方按契約分攤稅金示意
房屋買賣地價稅稅單與買賣雙方按契約分攤稅金示意

另一個常見誤區,是以為房子以前已經適用自用住宅地價稅,換了屋主以後優惠會自動跟著房子走。

實際上,土地所有權人一旦變更,新所有權人通常需要重新提出申請。

不論是透過買賣、繼承或贈與取得土地,只要土地所有權人已經改變,即使房屋仍然作為自用住宅使用,新所有權人仍應重新申請,經地方稅稽徵機關核准後,才能適用 2‰ 自用住宅用地稅率。

這也是剛買中古屋、繼承父母房屋,或夫妻間贈與土地後,特別容易漏掉的一個步驟。

相關說明可參考:財政部土地移轉後自用住宅用地申請說明

已經申請過,每年都要再申請嗎?

如果土地先前已經核准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,而且土地所有權、用途與設籍情況都沒有改變,原則上不需要每年重新申請

但如果曾經把戶籍全部遷出,或房屋改成出租、營業使用,導致不再符合自用住宅資格,日後即使重新符合自住條件,也可能需要再次提出申請。

因此,曾經出租房屋、遷戶籍或發生土地所有權移轉的人,最好重新確認目前地價稅是否仍適用自用住宅稅率。

不只有住宅,停車場、工業用地也要注意 9/22

 

9 月 22 日並不只是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申請期限。

依稅捐機關提醒,包括符合規定的 停車場用地、工業用地等特別稅率土地,以及 供公共通行的騎樓走廊地、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等地價稅減免項目,同樣應在期限前提出申請。

符合規定的停車場、工業用地可適用 10‰ 特別稅率;部分供公共通行的土地則可能符合減免地價稅資格。

地價稅和房屋稅不同,自住房屋不代表土地自動優惠

不少屋主容易把「房屋稅自住」與「地價稅自用住宅」混在一起。

房屋稅是針對「建物」課徵,地價稅則是針對「土地」課徵,兩者的資格條件與申請程序並不相同。

也就是說,即使房屋稅已經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,土地並不會因此自動改成地價稅 2‰ 自用住宅優惠稅率,仍須依地價稅規定提出申請並經審核核准。

2026 地價稅 9/22 前先確認這 3 件事

今年有買房、繼承房屋、接受贈與,或過去曾經出租、遷出戶籍的屋主,在 9 月 22 日前可以優先確認以下三件事:

  • 現在的土地所有權人是誰。
  • 房屋內是否仍有符合資格者設籍。
  • 目前地價稅是否已核准自用住宅用地稅率。
2026 地價稅申請重點
符合資格但從未申請的人,應在 9 月 22 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;已經核准,而且所有權、設籍與使用狀況都沒有改變的人,原則上不需要每年重新辦理。

2026 年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申請截止日為 9 月 22 日,逾期申請最快只能從 2027 年開始適用。尤其今年剛完成買房過戶、繼承或受贈的人,更值得在收到 11 月地價稅單以前先確認,以免符合 2‰ 優惠資格,卻因漏掉申請而按一般用地稅率課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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