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應對房市過熱並抑制房價上漲,央行於 9 月推出了第七波打炒房措施,但這項政策也引發民眾擔憂,尤其是對自住需求者的影響。為了穩定房市與滿足民眾購屋需求,央行宣布 3 大協處措施,針對繼承房屋者、實質換屋族和首購族推出更友善的配套方案,以減少打房政策對這些族群的衝擊。(資訊來源:央行新聞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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央行打房波及無辜,3 配套措施出爐!
為了抑制房價上漲並穩定房市,央行於 9 月推出第七波打炒房措施。然而,這項政策也引起了不少民眾的憂慮,尤其是對自住需求者可能帶來的影響。為了在穩定市場的同時兼顧購屋者的需求,央行近日推出了 3 大協處措施,為繼承房屋者、實質換屋族和首購族提供了更友善的配套方案。
(1)繼承房屋者:排除房貸限制
央行表示,針對因繼承取得的房屋和房貸,將不計入限制範圍。也就是說,如果是因繼承而獲得房屋的自然人,新申辦的購屋貸款(非高價住宅貸款)將不受到限制,以避免對無辜民眾的財務規劃造成影響。
(2)實質換屋族:延長時間促進換屋需求
針對有實質換屋需求的民眾,央行也提供了彈性措施。若借款人與金融機構達成協議,可以在新申辦的第 1 戶或第 2 戶購屋貸款(非高價住宅貸款)中排除相關限制。
借款人需在新貸款撥款後 1 年內,將名下原有房屋出售並完成產權移轉登記。若未能按約定完成,金融機構有權取消寬限期,並追收違約金等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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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青年首購族:優惠貸款不受限制
央行針對青年首購族也提供調整方案。申辦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的自然人(非高價住宅貸款)將不受第 1 戶和第 2 戶購屋貸款的限制,讓首購族在貸款申辦過程中更加便利,降低入手自住房產的門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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央行選擇性信用管制規範之協處措施新聞稿
本行於 113 年 9 月 20 日調整「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」(下稱「本規定」)。實施以來,部分民眾反映其房屋係繼承取得,或有實質換屋需求時,「本規定」相關限制,將影響其財務規劃。
為達成本行信用管制目的,並兼顧民眾購屋自住需求之資金規劃,本行提供下列協處措施,自 113 年 9 月 20 日起申辦之貸款案件均可適用:
一、自然人因繼承取得之房屋及房貸,不計入「本規定」之房屋數及房貸戶數,亦即自然人只有繼承取得之房屋者,新申辦之購屋貸款(非高價住宅貸款),得排除「本規定」之適用。
二、自然人有房屋者,因有實質換屋需求,經與承貸金融機構切結約定下列事項後,新申辦之第1戶或第2戶購屋貸款(非高價住宅貸款),得排除「本規定」之適用:
(一)借款人應於新申辦之購屋貸款撥款後1年內,將名下原有房屋出售並完成產權移轉登記,且不得以轉貸等方式規避上開事項。
(二)借款人違反切結事項時,承貸金融機構應對借款人取消寬限期、收回原應分期償還之貸款本金或貸款成數差額、追收罰息及加收違約金等。
三、自然人已簽訂購屋(包括成屋及預售屋)合約,即將申辦貸款時:
(一)符合上開情形者,仍可排除適用「本規定」。
(二)自然人申辦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,且非屬高價住宅貸款,不受「本規定」第1戶購屋貸款及第2戶購屋貸款限制。
另依據內政部公告之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」、「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」相關規定,買方貸款金額少於預定貸款金額者,如屬不可歸責於雙方時,已訂有相關處理機制。
例如,預售屋賣方可同意由買方分期清償差額,或買賣雙方得選擇解除契約;成屋買賣雙方得選擇解除契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