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主買法拍道路「卡」居民出入 9 個月,花蓮法院判刑 8 個月!

圖源:吉安鄉公所

近期花蓮吉安鄉發生一起法拍地糾紛,一名地主在法院拍得都市計畫道路用地後,因為跟周邊住戶談不攏價格,竟私自架設鐵製圍籬,導致住戶出入受阻長達 9 個月。事件最後演變成司法案件,地主遭法院依強制罪判處 8 個月徒刑。本文整理案件懶人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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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拍地買下道路用地,竟要求住戶高價買回

綜合媒體報導,黃姓男子在 2024 年 7 月以 32 萬多元拍下吉安鄉福興一街 6 筆道路用地。之後,他要求道路旁 6 戶住戶,每戶需支付 60 萬元才能買回土地。但住戶認為價格過高,所以並沒有達成共識。

黃男因此委託工人架設鐵架圍籬,只留下 60 公分寬度的出入口(下圖),嚴重影響居民進出。當地住戶無奈表示,難以想像自家門口的道路竟然被法拍,還要額外付錢買回來才能通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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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源:吉安鄉公所

居民連番陳情,鄉公所最終強制拆除

居民受阻後,多次向吉安鄉公所與民代陳情。公所調查後認定,因為該土地屬於都市計畫道路用地,住戶依法享有通行使用權,地主不應私自設障礙物。

因此吉安鄉公所先後三度開罰,金額分別為 6 萬元、12 萬元、18 萬元,但地主仍拒不拆除,也未繳納罰鍰。最終在 2025 年 5 月,公所依法動用公權力將圍籬強制拆除。

地主遭查封土地與判刑

由於地主遲遲不改善,案件進一步移送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,並查封地主名下在花蓮及台東的土地。黃男見情勢不利,最後補繳 18 萬元罰鍰,仍無法逃避法律責任。

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,黃男行為已構成強制罪,加上他過去曾有妨害公務、恐嚇等前科,最終判處 8 個月徒刑,全案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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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計畫道路遇上法拍地需留意!

這次案件凸顯出法拍地購買風險,特別是涉及「都市計畫道路用地」的情況。雖然地主依法取得土地,但道路屬於公共使用性質,如果私自設置障礙,恐觸法並損害居民權益。

所以購買法拍地之前,務必先確認土地用途、是否涉及公共設施或都市計畫範圍,否則可能衍生爭議甚至官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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